正确使用催眠药物治疗失眠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神经内科思利普睡眠中心 沈扬
失眠是在世界范围内发生率较高的影响人类健康的疾患。2006年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杭州等6城市普通人群调查表明,成年人在过去12个月中睡眠障碍发病率为57%。失眠可引起许多症状:焦虑、关节痛、体重增加、高血压、抑郁等。同时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普通人群对失眠采取的对策有:60%无措施,33.4%服催眠药,看医师22.3%,服中药14.5%,饮酒13.1%。服用催眠药的个体中,医师处方49.5%、亲朋推荐23.2%,其他途经27.3%。以上数据显示我国普通人群对失眠采取的措施大部分不正确。在少部分服用药物的患者中,选择药物信息的来源与途径也不正常,这必然导致客观治疗效果不佳,主观满意度降低,意外情况发生率增加。
理想的催眠药物应具有:迅速诱导入睡,不妨碍自然睡眠结构,白天无残留作用,不影响记忆功能,无成瘾性和宿醉反应等特点。 20世纪80年代以来选择性苯二氮卓类受体激动剂(非苯二氮卓类催眠药)包括佐匹克隆、唑吡坦及扎来普隆等药物,在临床上的使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与目前使用最广泛的传统的苯二氮卓类药物(安定类)相比,这类非苯二氮卓类催眠药在镇静催眠同时无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痉挛的等作用,长期服用不易产生耐受性及白天残留作用,不影响正常的睡眠结构,对精神运动与认识功能无损害,不易引起反跳性失眠。所以,失眠的治疗应在病因治疗和认知行为疗法的基础上,首选非苯二氮卓类催眠药。
有2/3的失眠患者为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但是,任何一种催眠药长期每夜服用 (> 4 weeks) 均会明显增加药物依赖、产生耐受性的风险,在突然停药时还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失眠。由于72% 的失眠者其失眠并非每晚发生,所以,并不需要每晚服药。目前所提倡的催眠药使用原则是按需治疗:即根据失眠的模式和特点,而提出的一种灵活的、非连续用药方法。建议夜间上床30分钟不能入睡、正常起床前五小时醒来无法再次入睡时,次日有重要工作或事情时使用;次日为周末时不要服药。对于严重失眠者,可两种非苯二氮卓类催眠药交替使用。按需服药可避免慢性失眠患者在他们可自行入睡时服用不必要的药物,既减少药物剂量,又可避免由于每日长期用药带来的药物依赖性、耐受性和成瘾性,为慢性失眠人群提供了长期治疗的可能。目前有研究者通过对全球6000例病人的8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多中心试验,证实“按需”或间断服用唑吡坦,不仅可以有效地连续治疗失眠症、产生快速及满意的睡眠,而且可避免长期使用催眠药所致的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