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 治疗推荐建议 2016 更新
4 项主要原则
A. RA 患者的治疗应以最好的医疗照顾为目标,并且必须基于患者和风湿病医生的共同决定。
B. 治疗的决定基于疾病活动度和患者其他因素,例如结构损伤的进展、合并症和安全问题。
C. RA 患者主要应由风湿病医生来治疗。
D. RA 会增加个人、医疗成本和社会成本,这些都应被主治医生所考虑。
12 条推荐建议(推荐等级,评分)
1. RA一经确诊,应尽快开始改善病情抗风湿病药(disease-modifying antirheumatic drug,DMARDs)治疗(A,9.9)。
2. 治疗应以每位患者达到持续缓解或低疾病活动度为目标(A,9.6)。
3. 应经常性地对活动期患者病情进行监测(每 1~3 个月);如果在开始治疗后最多 3 个月病情无改善或者 6 个月仍未达到治疗目标,应调整治疗(B,9.5)。
4. 应将甲氨蝶呤(methotrexate,MTX)作为首选治疗策略的一部分(A,9.8)。
5. 对 MTX 应用禁忌(或早期不耐受)的患者中,应将来氟米特或柳氮磺胺吡啶作为首选治疗策略(A,9.0)。
6. 在 开始 或转 换传 统合 成 DMARDs (conventionalsynthetic DMARDs,csDMARDs)时应考虑短期糖皮质激素,可以采用不同的剂量和给药方式,但是应根据临床可行性尽快减量(A,8.7)。
7. 如果首选 csDMARDs 治疗策略未达到目标,在无预后不良因素的情况下,应考虑使用其他的 csDMARDs 药物(D,8.5)。
8. 如果首选 csDMARDs 治疗策略未达到目标,在有预后不良因素的情况下,应考虑使用其他的生物 DMARDs(biological DMARDs,bDMARDs)或靶向合成 DMARDs(targeted syntheticts DMARDs,ts DMARDs);目前的经验是开始 bDMARDs 治疗(A,9.0)。
9. bDMARDs 和 tsDMARDs 应该联合一种 csDMARD 使用;在不能同时使用 csDMARD 的患者中,白介素
(interleukin,IL)-6 通路抑制剂和 tsDMARDs 与bDMARDs 相比可能存在优势(A,9.2)。
10. 如果 bDMARD 或 tsDMARD 无效,则应考虑使用另外一种 bDMARD 或 tsDMARD;如果一种肿瘤坏死因子(tumor necrosis factor,TNF)抑制剂无效,患者可改用另一种 TNF 抑制剂或其他作用机制的药物(A,9.1)。
11. 如果患者在激素减量后仍可以维持持续缓解,可以考虑减量 bDMARDs,特别是在合并 csDMARD 治疗时(B,9.0)。
12. 如果患者维持持续缓解,可以考虑减量 csDMARDs (C,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