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患者交纳的住院预交金为医生填写的“住院通知书”上的预交金数额。
2.“医疗保险”患者(蓝本)交纳的住院预交金为医生填写的“住院通知书”上的预交金金额的40%,最低不低于4000元.若需用贵重的材贵重的材料(如支架、内固定、人造器官、起搏器等)则需多付住院预交金。
3.“医疗保险102”患者(红本)交纳的住院预交金为2000元。若需用贵重的材料则需要付住院预交金。
4.“海淀区记帐”患者(紫本)交纳的住院预交金为2000元。若需贵重的材料则需多付住院预交金。
5.使用“合同三联单”的患者请持“合同三联单”办理相关住院手续,无需交纳住院预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