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本科生

神经科医学生生产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6-01-11    点击数:

神经科医学生生产实习教学管理制度

1. 根据医学部神经科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制订神经科专业医学生生产实习进度计划表、轮转表,组织实施,同时报送医院教育处。

2. 审核教师安排,监督生产实习教学运行过程,解决生产实习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3. 对带生产实习的任教教师的教学状态、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建立和运行神经科教师的教学档案,及时将检查评估信息反馈到有关教师。

4. 神经科组织副高职以上教师参加本科室生产实习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抽查实(见)习课占总学时数30%的任务。以促进科室对低年教师的培养,起到督促和保证教学质量的作用。

5. 定期参加医学生教育办公室和科室召开的座谈会,评论教学效果,以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6. 带教老师要求有硕士以上学历,高年主治医。

7. 上课前有试讲记录,通过试讲的教师方可进行教学工作。

分享

地址:北京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邮编:100191

联系电话:010-82266699     E-mail:bysy@bjmu.edu.cn

Copyright © 2022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京ICP备0508211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