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中脑卒中除引起患者的运动、语言和认知功能障碍外,还常伴有摄食-吞咽功能障碍。吞咽障碍可表现为自主咳嗽异常、流涎、吞咽后呛咳、吞咽后声音改变等异常,常引起吸入性肺炎、营养不良,严重者窒息,甚至死亡。据国外学者报道,脑卒中后吞咽障碍发生率高达51%-73%。
吞咽的神经机制较为复杂,包括从大脑皮层的高级中枢,到延髓的吞咽中枢,最后经颅神经达到吞咽肌群。吞咽的生理过程同样较为重要,既包括认知、心理层面的障碍也包括器质性的病变以及功能性的异常,由此本人较赞同其生理过程为认知期障碍、口腔准备期障碍、口腔期障碍、咽期障碍和食管期障碍。脑卒中后从认知期至食管期各阶段均可出现吞咽功能障碍,但不同部位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特点则有不同侧重。如与左侧相比,右侧大脑皮质损伤患者咽期吞咽障碍更常见。患者会出现轻度口腔期通过时间延长(2-3秒)和咽期吞咽延迟(3-5秒),因喉部上抬时间稍有延迟,易造成吞咽前和吞咽时的误吸。而脑干部位的延髓损伤,通常引起口咽吞咽功能异常,常表现为吞咽延迟、喉部或舌喉复合体上提差、单侧或双侧咽肌力弱、环咽肌打开困难,一般2周后咽期启动明显延迟(通常10-15秒或更久)。 损伤部位虽不能预测吞咽障碍的类型,但我们可以通过脑卒中的部位去预测吞咽障碍的某些表现,在早期可预防误吸、吸入性肺炎等,在恢复期也为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提供有效信息。
临床中常用于筛查患者是否有吞咽障碍的量表有洼田饮水试验、反复唾液吞咽试验等。但本人认为仅以洼田饮水实验的5级作为吞咽功能的量化评定标准是不严谨的。因为吞咽功能障碍包括非进食状态的评估(口颜面评估、喉功能、相关反射的评估等)以及进食状态的评估(视频透视吞咽检查、压力测定等),这些评估可以借助于各种仪器以及器具进行检查。
吞咽障碍的治疗主要有营养方式的干预、吞咽功能基础训练、摄食功能训练以及康复护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