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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作者:孙华 来自:本网 时间:2016-12-15 文章点击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是修订后的《条例》新增加的内容。党员干部存在上述几种行为或者作风的,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勤俭节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关注勤俭节约及党风廉政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某些领导干部、党员出现了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2013年6月10日习近平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查处了大量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党规党纪甚至违法犯罪的案件。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通报看,通报中多次提到有关人员 “生活作风腐化堕落”、“生活奢侈、挥霍浪费”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