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基金申报指南,对涉及伦理的相关研究进行伦理审查,现进行如下说明:
一、针对涉及人体的研究,北医三院医学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设立“立项前伦理审核”。“立项前伦理审核”与申报科研课题同时进行,请将申报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的材料于2月13日前递交旧门诊楼303室科研伦理综合办公室(所需材料及相关说明见附件或通知
二、涉及小动物(小鼠等)的研究请联系北京大学医学部动物部(010-82801488),请参考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伦理审查通知中涉及实验动物伦理审核部分的要求进行准备。其中《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书》需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为减少申请者的麻烦,请申请者于2月11日前将表格递交旧门诊楼303室科研伦理综合办公室,由科研处统一办理签字盖章事宜。
三、涉及大动物(猪,狗等)的研究请联系北医三院动物实验室(82265871)进行伦理审查。
附件:
北医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伦理审查通知.docx
关于2014年2月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首都临床特色专项基金”立项前伦理审核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