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科教函〔20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总后卫生部科训局:
为做好2015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的立项工作,根据行业专项总体工作部署,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我委行业专项经费管理咨询委员会审议同意,确定了2015年度重点研究方向和支持领域。现将重点研究方向、支持领域和组织推荐相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网站通告公告栏目下载),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我委将根据原卫生部发布的《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和论证,择优立项支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