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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院临床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8-08-13 文章点击率:

为全面贯彻“以项目建设带动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这一战略思路,同时提升我院临床科学研究的核心竞争能力,本年度我院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临床重点项目管理规定》(附件1)进行了修订,现开展申报2018年度“院临床重点项目”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与金额

“院临床重点项目” 针对临床诊断/治疗/预防/康复的新技术、新方法及学科新的发展方向开展研究予以资助。优先支持基于学科群的学科交叉合作的临床研究项目、规范的RCT临床研究项目以及专利转化前临床研究项目等。不资助机体的结构、功能、发育、遗传和免疫异常以及疾病发生、发展、转归等机理和机制的基础性研究项目;不资助诊治流程、平台、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类、创新项目类、孵育项目A类、孵育项目B类、青年项目类,其中:

1. 重点项目类:对医院学科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临床研究项目。鼓励多学科团队合作。项目周期4年,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 创新项目类:有一定研究基础的临床新技术、新方法及新的学科新方向的特色创新性临床研究项目。研究成果能够应用于临床工作,为制定指南提供相关依据。项目周期3年,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3. 孵育项目A类:培育前期研究基础不足的孵育性、探索性临床研究项目。项目周期3年,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4. 孵育项目B类:针对申报北京市卫计委“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北京市科委“首都特色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经过院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报送主管部门但未被资助的优秀临床研究项目予以孵育性资助。项目周期3年,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 青年项目类:基于临床研究项目,为提高我院青年人才科学研究水平,用于资助青年人的科研项目。项目周期3年,单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二、申请人条件

(一)院临床重点项目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正式受聘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在职人员;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素养,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3.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学术水平;

4. 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能够保证时间从事研究工作。 (二)各类别院临床重点项目申报人应当具备以下额外条件

1. 重点项目类

? 具有正高级职称;

? 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经历;

? 近2年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或责任作者发表过SCI文章3篇或以上。

2. 创新项目类

? 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 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经历;

? 在研的省部级项目不超过2项;

? 近2年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或责任作者发表过SCI文章2篇或以上。

3. 孵育项目A类

? 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 无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经历;

? 近2年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或责任作者发表过SCI文章1篇或以上。

4. 孵育项目B类

? 当年申报北京市卫计委“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或北京市科委“首都特色应用研究专项”课题,通过院内答辩获得院内推荐名额,且未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资助立项。

5. 青年项目类

? 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 近3年以第一作者(不含并列)发表过SCI文章1篇或以上。

【相关说明】:

所有类型的申请人额外条件中,职称为人事处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课题为科研处认定且在科研管理系统备案的课题;在研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为截止时间晚于申报的院临床重点项目开始时间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SCI文章为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且在科研管理系统备案的SCI论文(如申报2018年度的院临床重点项目,近2年发表的SCI文章为发表年度是2016、2017、2018年度的SCI文章)。

(三)申请人不得申报当年院临床重点项目的情况

1. 不符合院临床重点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及额外条件的申请人不得申报当年度院临床重点项目;

2. 有在研院临床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所有类型的院临床重点项目(当年度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的院重点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开始时间为下一年1月1日的院临床重点项目,如当年未通过验收,则取消当年资助资格并计入一次申报次数); 3. 连续两年申报院临床重点项目且均未获批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所有类型的院临床重点项目;

4. 已经由院临床重点项目资助过的项目内容(含已资助项目部分内容)或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资助过的项目内容(含已资助项目部分内容)不得申请院临床重点项目。

三、申报方式

1. 2018年度院临床重点项目采用不限项申报方式,符合申请人条件的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2. 申请人下载附件2-《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临床重点项目申请书》(模板),填写完成后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在线申报(流程及方法见附件3-院临床重点项目线上填报流程);

3. 形式审查及第一轮评审结果及后续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截止时间及提交要求

1. 2018年09月20日16:00前,申请人在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申报系统关闭后不受理任何形式的材料提交;

2. 2018年09月21日12:00前,申请人提交纸板申请书一式一份(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及项目承担科室主任需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不按时提交或签字不全,形式审查不通过。

五、申报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曹天宇

电 话:5877、33567

六、附件材料

附件1-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临床重点项目管理规定.pdf

附件2-院临床重点项目申请书-模板(2018版).doc

附件3-院临床重点项目线上填报流程.pdf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科研处 2018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