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配合科技部、北京市科委进一步加强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口出境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要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于2018年8月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或超出审批范围开展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口出境活动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1. 2016年-2017年在我院提交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申报的项目;
2. 自2014年以来各科室进行的合作方涉及外资的人体研究(包括样本及数据资料),尚未通过任何途径报送科技部人遗办。
二、自查方式
1. 已在我院提交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申报的项目,由主要研究者协同企业进行自查,完成“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相应内容,填写《研究者人类遗传资源执行自查表》(附件1);
2. 是否存在“应报未报”的情况,由各科室自查后填写《科室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自查表》(附件2)。
三、递交方式及时间
1. 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scidept@bjmu.edu.cn ; 签名纸质版1份递交至行政楼502室
2. 本次自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
3. 在截止期前递交的项目和科室,进入由医院汇总上交《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自查报告》清单;逾期未递交的项目及科室,默认为不存在违规及“应报未报”问题,进入在9-11月进行的上级主管部门属地化、现场检查清单。
四、补报说明
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包括正在进行和已经完成的活动),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按有关流程正式办理行政许可补报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力均
电 话:15611908879、38879、82265176
附件:人类遗传资源自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