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须知
为了便于您准确办理出院相关手续,请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1、根据上级规定,我院自2025年1月1日起取消使用纸质版“中央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患者可通过北医三院服务号、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以及医院自助机自助打印电子票。
2、医保患者办理住院后不得使用医保卡发生门急诊费用(含挂号费、门急诊缴费退费),如发生门急诊费用,住院费用将无法报销。
3、住院期间全部使用扫码、微信、银行卡方式缴费的患者出院时可以选择线上结算、票据邮寄到家。患者在出院第二个工作日通过微信服务号收到选择结算方式的通知,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4、需窗口结算的患者请持预交金收据办理结算手续(无需提供患者身份证、社保卡),钱款请您当面点清,所退款项均原路返回。
5、银行卡退款到账时间: 2~5个工作日。退款距刷卡超过360日需办理手工退费,到账时间约30个工作日,请您及时结账,如未到账您可拨打银联客服电话95516查询。扫码退款到账时间:结算当日到账。微信公众号退款到账时间:2~3个工作日。
6、如您住院时交纳支票作为预交金,住院期间需准确提供支票单位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银行账号,否则住院余款无法退回。
7、本部产科、急诊、眼科黄斑打针的医保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要将社保卡留存在住院结算科,结算时退还,其他科室无需押卡。
8、医保患者在出院后、结算前无法使用社保卡期间,如需门诊就医,请先在门诊全额结算。办理出院结算时,告知窗口开具“留存社保卡情况说明”,患者持门诊收据、“留存社保卡情况说明”回单位、街道或社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9、如果患者不慎遗失预交金收据,请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丢失说明(若用支票支付预交金,则须提供单位财务证明信)到住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10、如果不慎遗失住院费用收据、明细清单等报销单据,须持患者本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工作日到住院结算科10号窗口予以补办。
11、患者住院期间外院检查治疗,由主管医生开具《外院检查治疗证明》到门诊盖章处盖章,检查治疗费需先行全额垫付,出院前将门诊收费票据、明细、《外院检查治疗证明》交到住院结算科住出院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12、病历及病案复印: 邮寄:微信关注“北医三院服务号”--互动--“病案复印”,按照提示办理。现场取件:出院7-10个工作日后到五官科楼一层病案复印窗口办理。患者本人办理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或委托他人代办,需现场携带患者授权委托书、患者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与相关证明。 联系电话82267582/7583
13、异地患者转诊单盖章请到住院结算科10号窗口办理。
14、出院结算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