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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患者门(急)诊、住院就医须知

作者:郜凯华 来自:医保办 时间:2020-05-30 文章点击率:

工伤患者门(急)诊须知

1、持“工伤证”患者就医流程

(1)挂号方式:

可通过114电话预约挂医保号(不要缴费)、北医三院线上医疗服务APP挂医保号(不要缴费)、微信预约挂医保号(不要缴费),门诊楼一楼大厅窗口现场可以直接挂工伤号。

(2)挂号成功后到门诊楼一层预约窗口,持“北医三院信息注册码”和“工伤证”和“社保卡”通过人工办理将医保身份的号改成工伤号(必须与工伤诊断一致)

(3)医生看病时出示信息注册码,结算时出示“社保卡”及“工伤证”实时结算,即可取药、检查、治疗。

2、“工伤证”正在办理期间、手里未持有“工伤证”或补办好“工伤证”的患者就医流程

(1)挂普通号→医生看病时出示“北医三院信息注册码”→现金缴费→取药→等“工伤证”办理之后→持处方到门诊楼一层盖章处加盖“工伤医疗专用章”→拿着收据和加盖工伤章的处方通过单位手工报销。

(2)直接使用社保卡挂号缴费的患者,待“工伤证”发到手里之后,持收费票据到医院医保办(行政楼2段114室)审核盖章退费改工伤。

3、工伤患者急诊:工伤患者有“工伤证”或者没有“工伤证”急诊就医,都可以先使用现金结算,然后通过单位手工报销。

4、工伤患者挂特需号就诊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工伤患者住院须知

1、工伤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应出示“工伤证”,工伤诊断与入院诊断必须相符。

2、患者在办理工伤认证未拿到“工伤证”期间,需要住院治疗的,需要患者全额现金结算后通过单位手工报销。

3、工伤患者因病急诊住院,应预交现金或支票,出院后通过单位报销。

4、因工伤住院的患者,其用药、检查、化验和治疗费用必须与认定的工伤诊断疾病(部位和程度)相符。严格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北京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住院服务标准目录。

5、工伤患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住院90天以内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过90天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6、工伤患者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时,只能转至北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需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

7、工伤患者出院须知

(1)工伤患者出院时所带药品,必须是与工伤疾病有关的药品,带药量不超过一个月量。

(2)工伤患者符合出院条件拒不出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职工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