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结算收据丢失补办流程
患者因结算收据(中央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丢失无法报销需要补办时,应携带报销部门出具的未予报销的证明信,到住院结算科(即住院处,外科一病区一层)10号窗口进行补办审核与登记。住院结算科将补办材料在每月的15-20号汇总后交会计科,由会计科查找收据底联后进行复印,复印完成后交回住院结算科进行盖章、并通知患者领取。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财务处住院结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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