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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项目立项 促生育服务优化

作者:张漠 来自:健康报 时间:2024-09-18 文章点击率:

——【健康报】9 月 9 日第 7 版,国家产科质控中心副主任委员、我院妇产科主任赵扬玉,解读《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发布的意义等。


日前,国家医保局印发《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将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单独立项,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分娩期支持性的服务。这一举措为医疗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对于促进生育服务水平提升、满足生育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具有深远的意义。

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家产科质控中心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主任赵扬玉,请她对这一政策的意义和影响进行解读。

记者:《指南》的发布对医疗机构有哪些意义?

赵扬玉:第一,促进医院医疗服务多元化。在《指南》发布之前,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服务项目并未被明确立项,内涵不清。这些服务项目的开展往往受到场地、人员等多方面的限制。随着《指南》的实施落地,这些服务项目被单独立项,项目内容得到细化,医院规范开展相关服务有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医院可以根据《指南》的要求,对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服务项目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医院还可以根据产妇的实际需求,灵活调整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进一步满足产妇的多元化需求。

第二,促进医院优化专科管理。根据明确的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的立项标准和管理要求,医院可以更规范地进行产科专科建设和管理,提高产科专科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指南》将促进各医疗机构产科进一步细分专业领域,将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服务项目从“额外服务”,转变为实实在在、真真正正的产科临床服务项目。这有助于促进医疗服务的专业化和精细化。通过进一步丰富服务项目专业内涵、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和诊疗规范、加强对相关医护人员和服务提供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特别是提高导乐分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医疗机构可以确保服务达到标准水平,提升整体医疗服务质量。

此外,分娩镇痛、导乐分娩等是在助产和分娩支持方面非常重要的镇痛手段,需求强烈,在产科专业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单独立项能够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引进和应用分娩镇痛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医疗机构还可以借此机会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医疗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服务相关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从而为产妇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三,有助于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过去,由于分娩镇痛、导乐分娩等服务项目并未被明确立项和定价,医务人员在提供这些服务时往往难以得到合理的报酬。这不仅影响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服务质量,也制约了这些服务项目的推广和发展。《指南》有望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加明确的定价和补偿机制,这有助于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从而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这也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推动生育医疗服务优化。

第四,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指南》不仅规范了具体服务项目,还起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作用。随着分娩镇痛、导乐分娩等服务的普及,医院需要引入相应的专业设备、药品和人力等资源来支持服务开展。这将促使医院重新审视和调整其资源配置,合理、高效地利用资源,提升产科专科的医疗服务质量。在产科,尤其是助产和分娩支持服务领域,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在当前的人口和生育形势之下,具有深远的意义。

记者:《指南》满足了医院临床实践的哪些需求?

赵扬玉:一是满足了产妇及家属的迫切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健康素养的提高,产妇及家属对生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他们不再仅仅满足于传统的分娩方式,而更加关注分娩过程的舒适度、安全性和其中的人文关怀。《指南》正是对这一需求的积极回应。明确分娩镇痛、导乐分娩等服务的立项标准和管理要求,能够满足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医院可以更灵活地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项目,满足产妇及家属的个性化需求。

二是满足了医院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的需求。以北京市当前的临床实际为例,过去“分娩镇痛”对应“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收费条目,但医保适应证被严格限制为“前次妊娠为剖宫产而此次妊娠选择阴道试产者”,而导乐分娩、亲情陪产等项目尽管会出现在医疗机构的产科服务介绍中,但长期以来没有明确可对应的收费条目,从而出现第三方服务提供公司代收费或无法收费等现象。在临床实践中,医疗服务规范性和产妇体验都不尽如人意。

记者:您认为《指南》在落地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赵扬玉:虽然《指南》为医疗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但其落地还需要经历一段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要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指南》的落地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指南》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医院和医务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政策的精神和要求。同时,还应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医院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其次,要加强与地方医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由于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和补偿涉及医保部门,因此医疗机构需要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就服务项目的定价和补偿机制达成共识,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确保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最后,要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分娩镇痛、导乐分娩等服务项目需要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因此医疗机构需要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指南》的发布对于促进生育服务水平提升、满足生育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具有深远的意义。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作为国家产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在当前的人口和生育形势下,面对《指南》的新要求,将充分发动产科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充分满足需求的同时,促进产科专业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服务好生育支持大局,为医疗服务体系的全面升级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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