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泌尿外科成功为两位尿毒症患者进行了DCD(公民心脏死亡后供者)供肾移植,术后6小时这两例患者肾功能开始恢复,4天左右完全重获新生。 捐献者凌生华来自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是一位60岁男性,因重度颅脑外伤收入赤峰市医院,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仍未能挽回生命,捐献者生前曾有捐献器官的意愿,其沉浸在悲痛中的儿子决定遵循父亲生前的意愿,签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通过当地医院伦理委员会,急诊、脑外科、重症监护室、红十字会等专家委员会充分评估,依据我国DCD原则,器官获取组织获取了捐献者的角膜、肝脏和肾脏,为5名患者带来了重生的希望。生命虽逝,善良犹存。
自2010年3月开始,我国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旨在逐步废弃来自死囚的器官捐献。至今为止,加之两年前前期探索的两例患者,在我院泌尿科马潞林主任指导下,侯小飞、赵磊、刘磊和张洪宪等已成功完成4例DCD捐献供肾移植,为日后这项工作的逐步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