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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科肺炎患者出院复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点击数:

呼吸科肺炎患者出院复诊须知

在您出院后,为了提高您及家人在家中的自我照护能力所及顺利进行首次复查,请您回家后,认真阅读此指导,按照医护人员给您的建议在家中进行自我照护,祝您早日康复!

一、家庭自我照护

¨ 饮食方面

1)进食高热量、高蛋白、富含维生素,易消化饮食,如牛奶、蛋羹类。

2)禁忌食用辛辣、刺激食物。

¨ 日常生活

1) 保持环境安静、舒适、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风。

2) 吸烟者请您戒烟。

3) 肺炎完全修复需8周,8周内免疫力低下易发生再次感染,此期间注意保暖,避免淋雨,防止受凉,少去公共场所,预防上呼吸道感染。

4) 8周后病情稳定,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增加机体的防御能力,注意劳逸结合,防止过度劳累。

5) 如出现高热,寒战,胸痛,咳嗽,咳痰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就医。

二、用药指导

¨ 遵医嘱规律用药,用法详见说明书。

三、办理出院手续:

¨ 出院当日需要带押金条,就医卡到住院处(外科大楼一层)办理,发现明细有问题当天询问主管医生及责任护士,并将出院通知单送到护士站。

¨ 北京市医保患者5个工作日(出院当日算一日)需返回出院处结账并取回医保卡。

四、复诊注意事项

¨ 需要复诊的患者请您在出院前拿就医卡找责任护士预约复诊号。

取号地点:门诊自助挂号机

¨ 医保患者,请您结账完毕持医保卡、就医卡及现金于复诊前取出预约号;非医保患者,请您在预约成功后至复诊前取出预约号

¨ 复诊当日,持三院就医卡,医保卡,复诊挂号条到门诊三楼呼吸科门诊就诊。

¨ 病例复印:①出院后5个工作日方可复印病例,如需复印,请患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如家属代为复印,请携带患者身份证、家属身份证及患者委托书,在出院5个工作日后到眼科大楼一层病案室复印,周末及节假日不能复印病历。②可在出院当日持病人身份证(家属持家属及病人身份证)、现金,到眼科楼一层病例复印窗口办理病例邮寄业务。③搜索“北医三院服务号”,点击“诊疗”,选择“病案复印”即可。

呼吸一病房电话:82266941(医生办公室) 82265020(护士站)

呼吸二病房电话:82265559(医生办公室) 82265530(护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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