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使用药物或保健品等而导致的肝脏损伤称为药物性肝损伤,亦称药物性肝病。其中有一些是因药物本身或/及其代谢产物对肝脏有直接毒性作用,这种毒性作用呈剂量依赖性,所有人过量使用都有可能出现肝损坏,是可以预测的。还有一些是由于特殊体质对药物的超敏感性或耐受性降低,此种肝脏损伤仅发生在个别人身上,与用药剂量和疗程无相关性,在正常用量的情况下即可发生,是不可预测的。药物性肝损伤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身上,也可发生于原来就有严重肝病的患者身上;临床上可表现为各种急慢性肝病,多在用药后1-4周发病,轻者停药后1-3月可自行恢复,重者可能危及生命、需积极治疗、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