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抗磷脂综合征、继发性肺动脉高压或血管炎患者为预防血栓形成,长期服用华法令。其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剂量的调整及复查:一般来说,华法林的平均维持剂量为3mg,其剂量主要根据国际标准化比值偏离目标和患者以前对华法令剂量调整的反应来调整,大多数情况下,华法令增减的剂量在5%-20%,最好使其国际标准化比值维持在2.0上下,凝血酶原时间维持在18~30秒,凝血酶原活性至少应为正常值的25%~40%。应1~4周查一次酶血原时间、凝血酶原活动度及国际标准化比值,并查尿、大便和肝功能。
2.观察有无出血倾向:主要不良反应是易导致出血,注意平时有无鼻衄、刷牙出血、皮肤瘀斑、血尿、阴道出血、便血、伤口及溃疡处出血等。如果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的2.5倍(即30秒以上,正常值为12秒)、凝血酶原活动度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国际标准化比值大于3.5,应立即停药。严重时可口服4~20mg维生素K或缓慢静注10-20mg,用药后6小时凝血酶原时间可恢复至安全水平。必要时,也可输新鲜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如果有出血现象,及时就医,用药期间勿摔跤,不要损伤皮肤,不饮酒,不可乱用药,就医时告诉医生在接受抗凝治疗,用药期中宜随身带维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