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申办方代表、CRA、CRC采用线上办公模式,可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沟通立项、备案、协议、结题事宜,减少现场办公,节省交通、时间成本;
2.若申办方代表、CRA、CRC确需前往机构现场办公,请按照以下《机构来访人员对外接待流程》预约;
3.未预约直接来访人员,机构不予接待。
机构来访人员对外接待流程
步骤 | 流程 | 责任者 |
1 | 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邮件预约来访(邮件主题需体现机构项目编号,邮件正文体现来访人、申请来访时间、来访事由,截止时间为该工作日16点),预约邮箱详见机构网站《联系我们》。 | 申办方代表 CRA CR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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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确认是否可以接待、何时接待并及时回复。 |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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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来访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预约地点,到达后,请在等候区域致电接待人。 | 申办方代表 CRA CR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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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接待。 | 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