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如需增加CRA或CRA变更,请新任CRA在进入本中心工作前至少15个工作日向机构进行备案,备案时请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无需递交纸质资料):
(1)CRA派遣函或委托书(盖章扫描版);
(2)CRA简历(签字扫描版,模板详见附件1);
(3)GCP培训证书;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CRA变更登记表(word版,模板详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新任CRA应于离任CRA离岗之日起 1 周内上岗,上岗前应与离任CRA充分交接工作;
2.新任CRA的备案资料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机构邮箱,具体邮箱详见机构网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