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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重睑术的禁忌症

发布时间:2005-11-28    点击数:

美容重睑术的禁忌症

1. 患有严重心、肝、肾、脑等脏器疾病者。

2. 患有严重出血性疾病者。

3. 精神病患者或精神状态异常者。

4. 面瘫且伴有睑裂闭合不全者。

5. 患有青光眼等严重眼病患者。

6. 妇女怀孕、月经期应避免手术。

7. 疤痕体质或过敏体质者最好不做。

8. 眼、面部患有感染性疾病者,应待炎症控制后再手术。

9. 眼球突出者最好不做,因为在眼球突出情况下,睑裂已经较大,若再做重睑术势必使睑裂更大,反而达不到美容目的。

10. 对手术期望值过高,抱有不切实际要求者最好不做。

11. 亲属不同意者暂时不做。

12. 本人心理准备不充分也不应急于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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