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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科研究生导师职责

发布时间:2006-01-11    点击数:

神经科研究生导师职责

1. 全面担负并指导神经科系统教学的指导和培养工作,独立担承担讲授系统课,新的选修课,专题讨论课;组织组织并指导毕业论文或实习的教学工作。

2. 担任学生导师,提出学术论文,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及专著。

3. 负责指导实(见)习课程设计、革新实习手段或开设新的实习内容课。

4. 负责监督落实各级教师教书育人工作。

5. 负责检查和评议各级教师授课及实(见)习的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并提出具本的改进措施,严把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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