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2014年2月17日、18日下午国自然及首都特色专项基金申请立项前伦理会议审查答辩修改为伦理委员会议函审通过(即主要研究者取消会议答辩),于2014年2月19日到旧门诊楼303室领取伦理批件,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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