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和试验用危险废物管理,接上级部门通知,现进行国家危险废物信息核对工作。
请各科室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统计本科用于试验研究的危险废物(不统计临床使用医疗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进行核对后,将符合名录的废物填入附件危险废物调查表,在5月22日下班前,通过院内办公网邮箱发给中心实验室秦泽莲副主任。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5.5.20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pdf
危险废物调查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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