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均满足):
1.成果被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国际级或国家级指南、标准规范或临床路径等采纳;
2.科研成果获得过市科委或市卫生计生委(临床研究)基金支持,如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首都特色,市卫生计生委首发基金等;
通知详见科研处网站
请有意申报的科研人员2017年9月13日前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曹天宇(5877、33567)
附件:市科委关于遴选惠民型科技进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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