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教育部启动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教育部奖)的提名工作,通知详见附件1。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关于青年科学奖的特别提示:
被提名人须为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并已经取得突出原创性学术成果、具有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在校青年教师,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被提名当年未满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需由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4月15日前,自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5)。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教育部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docx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docx
附件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docx
附件6: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7:提名公示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