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9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今将相关文件转发,完成各项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成果登记工作: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在北京市奖励办进行成果登记,以往登记过的项目毋须重新登记。申报人请按市奖励办要求最迟在2019年8月31日前将成果登记文件发至市奖励办指定邮箱,相关信息参见附件-成果登记要求。
2、网络申报:
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9月17日18时,请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注册登录填报。申报系统网址:
推荐单位请选“北京大学医学部I09”。
各类奖项填报说明可参见附件-提名工作手册。填报内容经申报人提交后,尚需经过推荐单位审核、提交推荐以及市奖励办的形式审查通过等流程和环节,可能还会出现反复被退回修改等情况,为避免对申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请各申请人最迟在2019年9月9日前完成网络系统的填报和提交。
3、公示:
根据市奖励办要求,提名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本单位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基本情况,同时,提名者应责成项目所有候选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提名意见、项目简介、主要支撑材料目录、候选人及排序、候选单位及排序等相关信息。提名材料可由提名系统自动生成,提名者可在提名系统下载进行公示,将提名项目公示截图或照片上传至提名系统。
4、书面材料的报送:
书面材料打印装订要求参见附件-提名工作手册。有评审专家回避需求的推荐项目,参见附件-评审专家回避申请要求。
5、注意事项:
1)2017、2018年连续两年推荐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
2)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17年、201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3)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4)被提名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公开发表(出版)1年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18年1月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应在2018年1月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82265883、38631
邮箱:scidept@bjmu.edu.cn
科研处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1、2019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政策概述.pdf
2、2019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要求.pdf
3、2019提名工作手册.pdf
4、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rar
5、2019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