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全体医务人员愿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高质量的医疗技术。为方便您的就医,现将就诊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1. 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首次来院就诊的患者需先进行就诊信息注册,医保患者要办理社保卡的关联。
2. 医院的门诊时间是周一至周日全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我院在线挂号开放八日内(含当日)号源,每天下午15:00开放第八天号源,窗口取当日预约号时间为早7:00,上午号截止11:30,下午号截止16:30,节假日门诊时间请关注医院通知。
3. 请持我院电子就医卡码取号,医保患者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请根据预约时提示的建议候诊时间和就诊地点到相应诊区报到。请您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4. 患者按照挂号顺序由小到大就诊,过号请重新分诊,听从分诊护士的安排。
5. 在一个诊疗单元内完成的各项化验检查,患者持报告结果请接诊医生解读的不再收取医事服务费。
6. 为保证就医秩序及诊室安静,每位医生每次只接待一位患者,行动不便者限一位家属陪同。
7. 为保护患者隐私,医生诊疗过程中,请您不要进诊室打扰。
8. 涉及开具诊断证明事宜,以下情况,须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1、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2、因病退休、伤害、伤残、保险索赔等应接到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请您持介绍信点到门诊盖章处审核,挂号后携带病历到门诊找医生开具。需主治医生以上的医生开具。开具当日到门诊盖章处盖章生效。
9. 请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谨防丢失或被盗。
10.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文(京人社医﹝2017﹞66号)通知要求,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标准如下:
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