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好日常生活用品如洗漱用具、餐具、拖鞋等。
2.接到住院通知后,请携带“住院通知书”、身份证、医疗本、住院预交金及门诊检查结果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如果以前在我院住过院,请持“住院挂号证”来办理住院手续。如果挂号证丢失,请到挂号室查询以往病历号后,再办理住院手续)。
3.办完住院手续后,持住院病历首页。到二病区9层(风湿免疫科)或三病区9层(老年内科,我科尚有4-6张床位)接诊室测体温,由接诊室护士送您到病房。
1.普通患者交纳的住院预交金为医生填写的“住院通知书”上的预交金数额。
2.“医疗保险”患者(蓝本)交纳的住院预交金为医生填写的“住院通知书”上的预交金金额的40%,最低不低于4000元.若需用贵重的材贵重的材料(如支架、内固定、人造器官、起搏器等)则需多付住院预交金。
3.“医疗保险102”患者(红本)交纳的住院预交金为2000元。若需用贵重的材料则需要付住院预交金。
4.“海淀区记帐”患者(紫本)交纳的住院预交金为2000元。若需贵重的材料则需多付住院预交金。
5.使用“合同三联单”的患者请持“合同三联单”办理相关住院手续,无需交纳住院预交金。
1.若您接列入院通知当天因故不能住院,请及时与病房的管床医生说明原因,让医生另行通知,否则病房会认为您主动放弃住院治疗。
2.在收到“预交金收据”后要仔细核对姓名和金额,并妥善保存好,出院结算时要收回。
3.住院期间原则上不退住院预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