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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咨询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8-26 文章点击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咨询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1. 比选内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整改咨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相关法律和标准要求,拟对医院等保三级信息系统进行测评。同时,等保三级系统为密评的评估对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和《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关于国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的相关工作要求,协助医院就相关系统的现有密码保护情况进行梳理和专项技术测试,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和报告。

2. 报名领取需求文件方式:

领取人需提交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试点机构目录》中的截图(加盖公章)。

领取人于2024826日起至20248281600前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ysyimc@163.com,并联系奚老师(010)86502062,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通过后,需求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领取人邮箱。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3. 参选截止时间:2024829日下午13: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4. 比选时间:2024829日下午14:00

5. 比选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五官科楼8801会议室。

6. 参选人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国供应商;

2)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选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选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5)参选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7)参选人必须向采购单位直接获得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单位直接获得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9)项目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提交的参选项目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参选人的责任:提供虚假的资料,在实质性方面失实。参选方对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否则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由该方承担。

10)应保证参选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一切产权纠纷由参选人负责。

11)其他在需求文件中要求的资质。

注意:严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官网之外的网站擅自引用我院院内采购公告信息,如有违反我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