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申请“北京市卫生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局,将分专业组建2009年至2011年“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简称“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设置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卫生科研等专业。各专业名称见《北京市卫生评审专家库专业分类》(附件1)。
专家库由主任委员库、专业答辩评议组组长库和成员库等三部分组成。
专家库候选人的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医德医风好,学风、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衷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2. 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
3. 在本专业学术领域中有一定造诣,是本专业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4.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答辩、评审工作。
(二)其他条件
1. 主任委员库遴选条件
在卫生技术、卫生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的关键性技术难题,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人才培养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为某专业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或在实践中以先进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发挥管理科学的作用,取得众所公认的成就,在管理理论上有重大建树,并通过实践取得具体业绩者。德高望众,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 专业评议组组长库遴选条件
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3. 专业评议组成员库遴选条件
在卫生工作第一线取得突出业绩,为同行所公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医术高超,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方向,具有培养本专业高级人才的能力。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报。申请人需下载《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2)填写,并于2009年5月15日前交人事处222房间。
人事处联系人:张宏伟,电话:5083、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