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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2009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及安排

作者: 来自:人事处 时间:2009-10-15 文章点击率: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要求,我院2009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执行《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及《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试行)》。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院对2009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做如下规定和安排:

一、基本任职条件

1、学历及工作年限

(1)中级职务:

·博士学位获得者,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当年可以确定;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以下简称工作)、任初级师两年及以上可申报;

·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任初级师职务四年及以上者可以申报;

·大专毕业工作八年以上、中专工作十五年并任初级师五年及以上可以申报。

(2)初级师职务:

·硕士学位获得者,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当年可以确定;

·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者可以确定;

·大专毕业工作三年并任初级士两年及以上可以申报;

2、精神文明和医德医风是评聘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

3、出现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及2008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2009年度晋升资格。

4、任现职期间休病、事、产假累计六个月及以上者晋升时间推迟一年。

5、由初级士晋升初级师时,有夜班的岗位优先考虑坚持常年上夜班者。

6、自费出国、公派出国逾期后回国人员,在院实际履职年限应满五年。

7、申请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原则上只受理两次。

二、考试成绩及论文的要求

1、主系列(医、教、研)和非主系列(护、技、药、管理、工程、图书等)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外语、专业成绩均需及格;

2、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由北京大学医学部住院医师培训委员会审定,获得任职资格后,通过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再行聘任;

3、会计系列参加国家统一的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获得资格,通过医院的财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小组确认后,进行工作岗位的聘任;

4、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试行)》规定,申请晋升助理研究员需在任职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有在主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申请晋升非主系列(药、护、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在任职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申请晋升图书、出版、工程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任职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三、具体要求及程序

1、个人向科室提出申请,科室统一到人事处领表。经科室核心组讨论,科主任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人事处。

2、护理系列统一由护理部负责推荐,个人向护理部申请领表。

3、申请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将任现职期间所发表的学术刊物上的论文复印件及刊物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与呈报表一同报人事处。提交的论文发表时间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

4、非主系列的工程、图书、编辑专业人员的晋升,通过院级评审后上报北京大学医学部,需再参加医学部相应的学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5、根据北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每人收费30元,用于支付评审费用。

四、时间安排

(1)2009年10月15日在院周会上布置。

(2)2009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个人申请,由科室推荐、领表。

(3)交表及材料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

(4)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召开各学科组评审会及院评审会。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5083 8130 人事处219房间

人事处

200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