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出国出境事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请各处、科室依据“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原则,填报本单位2010年度公派出国计划,并于12月4日前报人事处222房间。联系人:龚怡琳,电话:5084.
6)有3年以内LPT、TOEFL、GRE、PETS5、IELTS其中一种外语成绩;
2、派出期限:三个月至一年,其中申请医院基金资助者期限为6个月,申请国家基金或对方资助者期限不超过1年;
3、派出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者均需列入本年度出国计划,未列入出国计划者,医学部人事处将不受理其公派出国手续的办理申请;另外,也不支持其申请3月份的国家留学基金及其他专项;4、每科室每年度公派出国计划名额不超过2名;
6、申请医院资助出国进修的人员需填写《出国留学专项基金申请表》。请到院内办公网人事处主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