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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自:人事处 时间:2008-07-18 文章点击率:

各有关科室:

根据《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第三期项目协议书》精神,从2008年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继续组织实施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LPT)。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北京地区考试工作由北京市卫生局组织,现将2008年LPT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北京地区卫生系统(含解放军系统、、中医系统)所有单位,包括医学院校、医疗卫生行业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报考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34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医学所有专业。重点是口腔、护理、医药专业、预防专业等。

3.工作年限:中专、大专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6年;大学本科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得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博士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三、考试语种

英语、日语。

四、考试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每位考生需交纳考试费400元,其中260元上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其余用作考试租用考场、听力设备、资料打印、印刷及办公用品、聘任监考人员等项支出。

五、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部分。

(一)网上报名

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设有2008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LPT)网上报名管理系统。

考生务必于2008年7月20日-30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注意事项见附件1.考生网报完成后,从网上打印报名表,并由单位(我院人事处222房间)审核盖章。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31日-8月1日 9:00-11:30A.M. 1:30-8:00P.M.

2、报名地点: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北纬路59号)三层会议室

3、报名携带材料:

工作单位审核通过的纸质版报名表、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400元

六、考试时间

2008年9月6日上午9:00—11:40

七、考试地点

北京外国语大学,具体考场分配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兴 联系电话:8356033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8792361、68792519

我院联系人: 人事处 龚怡琳 联系电话:82265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