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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价格有指南 患者付费更明白

作者:吴佳佳 来自:经济日报 时间:2024-12-26 文章点击率:

——【经济日报】12月23日第11版,妇产科魏瑗医生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对产科服务的影响。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检验费”等,与百姓看病就医息息相关。为了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印发17批立项指南,合计涉及271个主项目、250个加收项、88个扩展项。

业内人士表示,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的出台旨在促进各地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平衡,确保诊疗收费行为更加规范透明,使医疗服务更加符合患者的实际需求,从而缓解医疗资源紧张问题,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编制立项指南

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各省属地管理,由地方医药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项目、确定价格水平,地区之间价格项目的数量、内涵、颗粒度差异都很大。一些地方还按操作流程拆分价格项目,增加医疗机构计费负担的同时,群众也看不懂,而且无法兼容新技术。

“我们将协同各方,努力为群众看病就医把好‘价格关’。”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医药价格处负责人蒋炳镇介绍,让医院收费更清楚,让患者付费更明白,是编制立项指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项指南对存量价格项目进行系统性重塑,无论是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还是加收项、扩展项都更加准确,项目边界更加清晰。各地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医疗机构可依据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水平,合法合规收费,有利于减少医务人员计费的事务性负担。

“立项指南整合价格项目的总体思路,可以总结为对相同服务产出相关的价格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蒋炳镇说,其中有的是不同步骤的归并,有的是不同术式的合并,还有的则是不同流派的规范,价格项目的颗粒度明显加大。项目合并的同时,价格也会相应调整。比如特级护理、一级护理等项目落地时会适度上调价格,以更好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而对于CT等放射检查服务,国家医保局则将指导各省份在制定省级基准价格时,关注大型检查设备真实采购价格下降趋势,合理下调放射检查服务价格水平。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价格管理技术专班负责人唐菲介绍,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编制发布了器官移植、口腔种植、产科、护理等17类立项指南。此外,妇科、麻醉、综合治疗类立项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环节,眼科、呼吸系统、口腔(综合、牙周、正畸、修复、牙体牙髓、外科)类立项指南正在征求意见。据了解,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加快立项指南编制进度,力争到2024年底,编制好覆盖大部分学科领域的立项指南,同时指导各省在2025年第三季度前做好对接落地工作。

满足多元需求

在立项指南的编制过程中,国家医保局聚焦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促进补齐医疗服务短板、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出一批新的价格项目,支持满足群众新需求的技术、项目进入临床应用。比如,为呵护“一老一小”,新设“上门服务”“床旁超声”“免陪照护服务”“安宁疗护”等价格项目,以及“早产儿护理”“新生儿护理”等价格项目。同时,新设“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支持医疗机构为危重症患者提供跨地区紧急医疗服务,为生命架设“空中绿色通道”;新设质子放疗、重离子放疗、硼中子俘获治疗等价格项目,这类高端医疗装备进入临床后,可以按新价格项目收费,有利于加速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为肿瘤患者带来更多新的治疗选择。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为患者带来更多元的选择。“远程胎心监护等由新技术支持的服务早已开展,却未纳入现有价格体系。价格项目不全的问题导致临床缺乏统一收费标准,易产生费用争议,也限制了新项目的开展。”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医生魏瑗表示,新指南将新技术纳入项目,在满足孕产妇个性化需求的同时,也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

“新增‘免陪照护服务’价格立项,是顺时而动、应势而为,也是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来有望实现多方受益,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福建省福州市第二总医院院长林凤飞介绍,2023年6月以来,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在骨科的13个病区逐步开展了“免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患者可自愿选择“免陪护”或“非免陪护”病区。截至2024年10月31日,医院“免陪护”病房共服务患者1.53万人次,医院感染发病率由0.78%下降至0.37%,不良事件发生率由0.18%下降至0.06%。从试点经验看,相关项目设立有助于患者加快康复,减少因护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提升护理质量和安全。

兼容增量技术

近年来,人工智能、云存储等新技术在医疗领域逐渐得到应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是否能额外收费、如何收费也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蒋炳镇介绍,在立项指南编制中,国家医保局不仅考虑对存量项目的整合,也特别关注对增量技术的兼容。

“以人工智能临床实践为例,经国家医保局调研,各方普遍认为,人工智能技术现阶段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医生提高诊断效率,在已经收取相关诊疗费用后,如果额外单就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再向患者收费有失公平。”蒋炳镇说,因此,医疗机构在已经收取相关诊疗费用后,不宜因人工智能技术再额外向患者收费。

如何让相对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进入临床应用,成为医疗服务“加分项”而非“加钱项”?“为支持相对成熟的人工智能辅助技术进入临床应用,又防止额外增加患者负担,国家医保局分析人工智能潜在的应用场景,在放射检查、超声检查、康复类项目中设立‘人工智能辅助’扩展项,即在同样的价格水平下,医院可以选择培养医务人员进行诊疗,也可以选择使用人工智能参与诊疗行为,但现阶段不重复收费。”蒋炳镇介绍。和人工智能辅助技术一同被列为扩展项的还有异种器官、不同的拔罐种类、羊膜腔穿刺注药等。比如,火罐、磁疗罐……无论是用哪种罐进行操作,最终都属于中医拔罐,所以将其归为扩展项,收费时不区分罐的种类,避免了收费项目名目繁多。

地方医保部门在对接落地立项指南后,对于医疗机构提出新增或修订项目的申请将如何办理?贵州省医保局二级巡视员赵莉表示,立项指南落地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不冲突。对接国家立项指南后,省级医保部门仍将按既定程序受理医疗机构新增项目申请。根据服务产出为导向的原则,一是将优先通过现有价格项目兼容方式,快速回应医疗机构新增项目的需求;二是对优化重大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将以绿色通道的形式单独向国家医保局报送;三是立项指南项目无法兼容的医疗创新技术,将按新增价格服务有关规定正常受理、审核,最终实现新项目在临床科室的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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