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三院要闻 > 正文

我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作者:徐梦竹 来自:党院办 时间:2021-09-13 文章点击率:

近日,在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名单中,我院榜上有名,继续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并得到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认可,获得“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长期以来,我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和医院党建工作、医院管理、医德医风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在不断提升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同时,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在改革创新中的导向作用,在优质服务中的激励作用,在队伍建设中的凝聚作用,积极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院将以此次复审合格同时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继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坚持公立医院的高质量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为践行“健康中国”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我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我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