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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输血观念

发布时间:2021-04-19    点击数:

1、输近亲血。一般的人认为,只要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相同,近亲之间输血会更安全。其实,近亲输血比非亲属之间输血更危险。这是因为人体血液中存在首一种免疫活性淋巴细胞,它可引起“移植物抗宿主病”。人体血液中存在着的免疫活性淋巴细胞,可以识别和排斥外来血液中的免疫活性淋巴细胞并使之失活。但当受血者免疫功能低下时,供血者的免疫活性淋巴细胞不但不会失活,反而会大量存活增殖,进而攻击受血者体内的细胞和组织,使受血者出现发热、皮疹、恶心、呕吐、厌食、腹泻、黄疸或便血等症状,还可引起全血细胞减少和肝、肾等多脏器功能衰竭。这就是所谓的移植物抗宿主病。此病往往发生在输血后1-4周内,治疗极为困难,病死率高达99%。移植物抗宿主病可发生于正常输血者,但大多发生在1-2级(父母与女子、特别是孪生之间)亲属间输血。因为近亲之间免疫活性淋巴细胞特别相似,在受血者免疫功能低下的情况下,外来的免疫活性淋巴细胞更不易被识别和使之失活,他们大量存活增殖后就会攻击受血者的细胞和组织,导致移植物抗宿主病。所以,除非没有合适的非亲属关系血源,否则不可进行近亲输血。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近亲属的血液经过辐照去除活性淋巴细胞,也可使用。

2、输新鲜血。供血服务中,常会碰到患者及其亲属提出要新鲜血的情况,认为输注的血液越新鲜越好。其实,血液中除了有用的细胞、血小板和凝血因子外,还有许多病原体在血液保存过程中可以自然被灭活,如梅毒螺旋体在体外血液4℃保存下只能存活48-72小时,疟疾虫保存两周可灭活,还有其他未知的病原体在血液保存中都有一个自然灭活的过程。因此,只要是保存期内的血液,从传染疾病的风险上来说,保存长的比新鲜的血液更为安全。

3、输全血。一般的人认为,输全血比输成分血好,似乎全血的成分更全面,效果会更好。其实,现代输血技术表明,输全血并不好,而是推广成分输血。这是因为:其一,全血的成分并不全。血液中各种成分在不同温度条件下有不同的保存期限,全血在4℃条件下保存,只能对红细胞起到保护作用,而对白细胞、血小板以及不稳定的凝血因子毫无保护作用,这些成分很快会失效,特别是血小板和凝血因子在全血中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其二,输全血增加输血的风险。全血中的大量血浆增加血液循环和心脏负荷,可能诱发心衰或急性肺水肿;全血中的细胞碎片和抗原物质等成分对人体有害无利,可能导致输血反应。因此,现代输血观念认为,全血只适应于血容量不足而且有进行性失血的急性大量失血的病人。并非任何患者都适合或需要输全血。

4、输营养血。一般的人认为,输血可以补充营养,因而对体弱的病人动不动就要提出输血要求。其实,血液作为人体的一种组织,主要发挥着运输、调节、免疫、防御和凝血止血等功能,对增加人的体质和营养没有直接效果。相反,输血要冒可能传播疾病和引起输血反应的风险,弊大于利。因此把血液当成营养品来输注是不可取的。

5、输“万能血”。一般人都认为,O型血是“万能血”,可以输给A、B、AB血型的人。其实,O型血输给其他血型的人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O型血输给血型的人,是在抢救生命的紧要关头,受血者ABO血型鉴定困难或同型血不足和缺乏而O型血又充足时才适用,以解燃眉之急。其次,O型血输给其他血型受血者的是配血相合的O型洗涤红细胞(成分血),而非O型全血,因为O型血人的红细胞上缺乏A、B抗原,不致于发生溶血反应;但是O型全血的血浆中含有抗A、抗B抗体,它能致敏或凝集A、B、AB型红细胞,使之寿命缩短或立即破坏,属于输血禁忌。再次,在抢救生命的紧急关头,同型血不足或缺乏时,又没有O型洗涤红细胞的情况下,只能输少量O型全血,以解燃眉之急,因为少量异型输血时,O型血浆中的抗A、抗B因被受血者的血浆稀释,使受血者红细胞致敏较轻,引起的受血者红细胞寿命缩短现象不为人所发觉。但是,随着异型输血量的增加,这种输血禁忌现象逐渐加重,严重时由于受血者的红细胞遭到破坏而导致溶血性输血反应。因此,想当然地把O型血当作“万能血”输的观点更是需要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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