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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问答(七)

发布时间:2017-10-11    点击数:

问:在选举中怎样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答:最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派别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追查选票,虚报票数以及打击报复等违反党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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