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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科带实(见)习教师职责

发布时间:2006-01-11    点击数:

神经科带实(见)习教师职责

1. 带实习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拟定具体实施教案,保证实习效果。

2. 临床医学专业应由本院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带教。

3. 注重对学生基本技能训练,示范操作熟练、准确和规范。

4. 认真做好考勤和成绩考核工作,应由书面记录。在实习医师结束轮转后一周内,将考勤及实习小结交教育处。

5. 注意教书育人。

6. 第一次带教学实习的教师,必须在科室内试讲,经科室核心组及专家评估通过后方可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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