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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大医院事件”所想到的

发布时间:2010-01-13    点击数:

由“北大医院事件”所想到的

央视报道《北大教授接受手术时死亡主治医生无行医资格》无疑把北大推到风口浪尖,我是一名医学生,个人认为央视的这期报道不太符合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新闻报道要求客观、公正。

这篇报道从采访角度看,缺少当事人(北大医院)回应。假如是建设性的批评报道,应该采访北大医院,并就行医执照问题质问有关部门人员,查实是否有相应政策和法规规定。但是央视记者显然知道如何把握话语权,并且使用行外人不认识的采访技巧,按照自己设想的采访提纲和结论来组织素材,编排报道。央视的手段和CNN在我奥运火炬境外传递时黑白颠倒的手法如出一辙。不知是记者带有强烈个人感情色彩,还是因为其他原因,相信只有记者自己清晰。

在理工科类的学历里,医学院学历门槛最高,也最难拿。医学生们在经过5年以上的本科学习后,必须进入临床实践,有了临床实践才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后需要通过主治医师考试才能有资格当主治大夫。在医学生的临床实践过程中,卫生部称: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是医学工作的特点决定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详细界定,也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因此,央视对北大医院断定:非法行医,是不恰当的。媒体不能成为法官,媒体应该是如实反映问题的镜子,不能妄加自己评论,评论权利应该交给大众或与事件无关的第三方。也许央视记者也知道全国医学院临床实习医院的这个特点,因此没有选择去协和或其他正规医院进行取证采访。

认识医院流程的都知道,患者住院后,对患者的治疗不是一个医生而是一个团队,假如说有过失,这个过失是系统性的不是某一个人的,执笔人不是“刽子手”。

这件事情,其实就是一起普通医疗纠纷,和航天飞机失事、民航客机坠毁一样都是难免的小概率事件。当然每起事故都有值得检讨和总结的地方。医院治疗是否有过失这有专门机构认定,纠纷处理由法院裁定。没有听说过,哥伦比亚航天飞机发射失败美国有人坐牢,更没有听到中国民航客机坠毁有关人员下监。当然,假如医护人员故意草菅人命,那就应该负刑事责任。

对于当事人王建国先生心情确实可以理解,在痛失爱妻后我建议应该更多的思索解决的办法,而不是把个人情绪发泄到医疗行业,更不应该问罪于一个医学生。央视也应该利用新闻媒体的优势探讨医学生培养制度是否合理,没有必要把矛头对向北大医院。这是一个全国性的医疗体制问题。制定者是卫生部,北大医院只能算是医疗行业的一面旗帜。

因为我国医疗保险还存在很多问题,百姓负担过重,医生体制内收入与付出不成比例,个别医生缺乏职业道德,造成现在医患关系紧张。但是,绝大多医生是有良知的,绝大多数医生不会因为患者没有给红包而拒绝施救或者草草诊治。假如医疗事故实行问责制,我估计没有医生愿意承担责任给自己添无谓的麻烦。患者到医院看病时医生一定是征求患者意见,最后患者自己给自己看病开药,损失的是患者个人利益,与己及社会都不利如果说公众对于医学生医疗实践的过程不能理解和支持,那么它不仅影响到每个个体的医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同时对整个医疗行业的医疗质量的提升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了每一个未来医生的成长,希望大家理解、关心、支持临床带教工作。 ( 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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