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国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促进卫生监督人才培养,做好国家级卫生监督专家、首席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卫生部办公厅决定设立国家级卫生监督培训基地。经征得相关单位意见,指定北京、黑龙江、上海等10个省(市)的37家单位为首批国家级卫生监督培训基地。这些培训基地分别由有关高等院校公共卫生学院、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职业病防治机构等联合组成,分别侧重理论和实践教学,并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
北京市的国家级卫生监督基地包括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职业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