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治疗的注意事项
1、没有充分防止紫外线辐射的人或动物不应呆在给患者进行UV光疗法的房间内。
2、治疗中所有患者必须戴专用防护眼镜,只是闭上眼睛是不够的。一般的墨镜不能完全阻挡紫外线。
3、年龄较小的患者最好有家人的陪伴。
4、进行全身治疗的患者必须脱掉全部衣服,男性患者应遮挡生殖器部位。
5、每次照射暴露的皮肤范围应一致,否则可能出现晒伤反应。可在白斑周围皮肤涂抹防晒霜。
6、每次认真核对剂量,为确保疗效请按治疗常规进行,不可随意改动。
7、每次治疗时与治疗仪的距离一直保持不变。
8、治疗室应充分遮挡,并保持通风。
9、如需使用外用药,应在照射后涂抹。
10、进行治疗期间,不宜食用酸橙、无花果、香菜、野菜、莴笋等光敏作用的蔬菜及四环素、磺胺、异丙嗪、冬眠灵、炔诺酮等具有光敏作用的药物。
副反应
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红斑反应。
过量照射
近期不良反应:包括红斑、干性皮肤搔痒症、偶尔会出现光损害水泡、和频率逐渐增加的周期性单纯疱疹。
亚急性作用如搔痒症和皮肤干燥,冷浴后应用柔和皮肤润滑剂效果良好。
过度照射导致的中等疼痛性红斑。
可以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
远期不良反应:目前的研究中没有找到UVB 光治疗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之间的关系。
照射完立即发现过量(照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时,可立即照射红外线或局部用温水浴、可以减轻以后的反应。
如红斑已出现才发现剂量过大(反应超出预期剂量级)可用皮质类固醇激素软膏或2.5%消炎痛霜。前者有抗炎作用可以减轻红肿痛,后者由于抑制了前列腺素合成酶,减少了形成红斑的主要介质前列腺素的浓度,从而发挥抗炎作用。
轻度光照过量的处理方法
最好在照射后立即用热水冲洗或热水浴浸泡,时间约30分钟左右,同时口服抗组织胺类药物如扑尔敏等,配合外用皮质类固醇激素药膏,可减轻皮肤光照后红肿反应。
重度光照过量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