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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实验动物相关科研课题 “立项前伦理填报”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12-17    点击数:

为协助我院人员申报各类国家科研课题,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设立“立项前伦理填报”,说明如下:

一 “立项前伦理审核”与申报科研课题同时进行,经提交后出具“同意申报/不同意申报相应课题”的意见。在课题实际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根据立项部门建议调整研究方案、修改实验动物种类和数量、确定实际开展动物实验的场所,再次以“科研处已备案项目”申请伦理审查,经审后委员会出具最终同意开展研究的伦理批件。

二 填报步骤:

1. 登陆北医三院科研伦理管理系统(https://ec.puh3.net.cn/),进入伦理相关模块,选择“项目所属-动物、类别-立项前审查(动物)”填报;

2. 上传已有初版课题申报书电子版;

3. 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从系统下载、打印PDF版伦理意见函。

三 填报时间

以各科研课题集中申报的具体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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