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和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颁布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的道德原则,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涉及人体试验的研究课题在立题时须报北京大学医学部伦理委员会审批。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涉及人体试验的研究课题在立题时报伦理委员会审批的通知》执行。(附件10)
新药及新医疗器械、设备的临床观察需按照GCP原则,认真执行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临床试验开始前,试验方案需经院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签署批准意见后方能启动实施。参照《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国家药品临床研究机构管理制度》执行。
涉及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要遵守科技部、卫生部下发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
(附件: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