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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肺炎支原体抗体定量及骨标志物测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01    点击数:

BYSY-JYK-TZ-201002

开展肺炎支原体抗体定量及骨标志物测定的通知

经医院主管部门批准,已经开展骨标志物检测及肺炎支原体抗体定量测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验申请单和电子医嘱:

门诊手写检验单、医师工作站、病房护士工作站录入:肺炎支原体抗体定量、骨标志物测定、骨钙素、Ⅰ型胶原氨基末端肽、β-胶原降解产物

项目说明:

肺炎支原体抗体定量:凝集法测定,测定抗体为IgM,结果报告方式为滴度。

骨标志物测定:组合项目,包括骨钙素、Ⅰ型胶原氨基末端肽(自费)、β-胶原降解产物(自费)3个项目。这三项均可以单独申请。测定方法为电化学发光法。

标本采集:

标本种类:血清2ml

标本采集后,与正确的检验申请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标本采集后,不能及时送检,于2-8℃保存过夜。

检测地点:检验科免疫室

报告时间:骨标志物测定项目(当天);肺炎支原体抗体定量(1周)

收费: 骨标志物检测:330元

骨钙素、Ⅰ型胶原氨基末端肽、β-胶原降解产物每项110元

肺炎支原体抗体定量:160元

联系人:崔丽艳8671

检验科

20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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