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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验科开展G试验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27    点击数:

G试验对侵袭性真菌病的早期诊断具有重大价值,其敏感性及特异性均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认可,认为高危因素人群连续监测阳性则提示可以开始先发治疗。

目前,我院检验科已开展G试验检测项目,凡达到以下标准任何一项的患者建议送检。

1. 标准:

1.1 高危因素

1.1.1 中性粒细胞减少

1.1.2 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受者(HSCT)

1.1.3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患者

1.1.4 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超过3周

1.1.5 遗传免疫缺陷患者

1.1.6 实体器官移植

1.2 临床证据

1.2.1 持续发热38℃以上达48小时,常规应用广谱抗生素无效或起初有效但体温下降后再次升高

1.2.2 .影像学改变,如CT halo征、Air-crescent 征等

1.2.3 组织、痰、BALF等培养或涂片阳性

2.送检要求:

2.1 我科提供的专用无热原管。

2.2 同时送检3次痰涂片找真菌和痰真菌培养(送至检验科细菌室)

2.3 送检地点:检验科细菌室

2.4 联系人:细菌室 刘振英 分机号6249

3.开展时间:

本项目自2008年11月3日开始接受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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