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医保首次来院就诊的患者需先进行就诊信息注册,医保患者要办理社保卡的关联。
2.门诊时间是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窗口挂号时间为早7:30开始挂全天的号,上午11:00截止挂号、下午16:00截止挂号,周末、节假日门诊时间和出诊科室请关注党校院区出诊通知。
3.请持我院电子就医卡(或原实体就医卡)挂号,医保患者持社保卡挂号;挂号后请按照挂号条上提示地点就诊,持电子就医卡二维码或挂号凭条到护士站分诊。候诊时请您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不要大声播放音、视频设备。
4.患者按照挂号顺序就诊,过号请重新分诊,请听从分诊护士的安排。
5.在一个诊疗单元内完成的各项化验检查,患者持报告结果请接诊医生解读的不再收取医事服务费。
6.党校门诊静脉采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00-10:30,请持检查化验单到注射采血室刷条形码,等候叫号按顺序采血。
7.为保证就医秩序及诊室安静,每位医生每次只接待一位患者,行动不便者限一位家属陪同。
8.为保护患者隐私,医生诊疗过程中,请不要进诊室打扰。
9.涉及开具诊断证明事宜,如开病假诊断证明书或转诊单,由医生确认签字后到党校院区门诊咨询台盖章。以下情况,须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并持介绍信到三院本部门诊盖章处咨询办理:⑴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⑵因病退休、伤害、伤残、保险索赔等应接到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
10.请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谨防丢失或被盗。
11.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文(京人社医﹝2017﹞66号)通知要求,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标准如下: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 单位:元